违反八项规定精神 浦城两单位负责人被通报

15.10.2015  12:39

  本报讯 浦城县纪委日前通报两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公款购买购物卡、土特产,公款超标准接待,违规发放补贴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公司总经理吴子德,主动交代违纪问题并组织退赔相关费用和违规发放的补贴57649元。县纪委给予吴子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公款购买土特产问题。原县科学技术局(现并入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在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中,于2014年1月14日报支2013年购买山薏米、桂花等土特产7157元,时任局长黄文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县纪委给予黄文生党内警告处分。 (浦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