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警方治违停首次用新方式 乱违停警方就地锁车

11.07.2014  18:13

  榕警方治违停首次用新方式,车主须联系民警才能解锁

  违停车辆被就地锁定

  □东快记者林春长徐莹通讯员张宁赵永龙文/图

  小车在福州街头禁停路段等公共场所违法乱停放,车主将面临罚款扣分处罚,违停车辆还可能被就地锁定或直接拖离现场。

  昨日下午,两辆小车违法停放在福州仓山福顺路上,仓山交巡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对车辆就地锁定并开单通知处罚。

  据悉,这是今年以来,福州市警方首次采用该方式告诫交通违法行为人的做法。

  整治现场 3辆小车被警方强制锁车

  昨日下午3时40分许,在福州车管所前的福顺路上,一白一黑两部小车并排停在距离车管所不远的一个公交站台旁,两部车整整占据了一个车道。而就在现场,不少学员正在进行科目三路考,这个路段正是路考必经的一个路面,一路上不少考试车来来往往从两部车边上经过。记者发现,在距离该路段不到50米的地方,设有两处专人看管收费的停车场。

  “福顺路整条路上都属禁停区域,车主肯定为图方便直接将车停在此处。”仓山交巡警大队民警对现场违停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后,顺势从警车上拿出轮胎锁,就地锁定违停车辆的左前轮,并开单通知处罚。

  整治期间,民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违法停放的机动车采取锁车器锁定车辆左前轮的强制措施,并进行全程视频记录,填写放置锁车告知单。此次整治,仓山警方共强制锁车3辆。

  东南快报记者在民警开具的《违法停车锁定车轮告知单》上看到,车主违停行为属违反禁令标志标线,告知单上还留有开单民警的电话号码。民警称,违停车主必须联系民警到场才能解锁,如果车主随意破坏轮胎锁,警方将以故意损毁财物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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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停处罚 锁车拖车外车主仍要受罚

  约半小时后,被锁车辆的驾驶员纷纷与执勤民警联系开锁取车,民警对驾驶员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当场开具“禁停路段违反禁令标志”处罚决定书,处以记3分、罚款150元的处罚后,打开锁车器放行。

  民警表示,采取就地锁车的告诫处罚方式,主要是为了引起违停车主的足够重视,增强他们规范停车的交通意识。除了对违停车辆采取就地锁车的告诫方式外,车辆还可能被直接拖离现场。仓山交巡警大队民警表示,如果车主乱停车对交通造成明显影响,或者将车辆停在车流量较大的主干道上路段,警方一经发现,将联系拖车到场将违停车辆先行拖离现场。

  不仅如此,违停车辆就地被锁定或拖离现场后,行为人仍将受到相应处罚。据了解,车主在禁停路段乱停车,将被处于罚款150元、扣3分处罚,非禁停路段违法乱停车一经被查,交通违法行为人将受罚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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