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进口大宗商品“缺斤少两” 短重达到28批次

14.06.2014  21:58

  福州新闻网6月13日讯 记者昨日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今年1~5月,我省多个口岸接连出现进口大宗资源性商品严重“短斤少两”的现象,短重达到28批次,总重量16458.13吨。有关部门在及时出具短重证书供企业对外索赔后,目前已为企业成功挽回经济损失351.18万美元。

  据了解,铁矿、煤炭、原油和液化天然气(LNG)是我省口岸4种主要的进口大宗资源性商品,主要来自澳大利亚、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巴西、委内瑞拉、南非、沙特等地。按照国际惯例,大宗资源性商品多以水尺方式计重,计重方式允许误差为正负5‰,比如一次进口货物30万吨,发生短重时至少超过1500吨,短重货值将达几百万元人民币,对收货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据了解,有的国外发货人违规装船或向货物、船舱注水,有的商品如巴西铁矿砂、东南亚铁矿砂含水量极高,经过长途运输水分挥发出现货物重量严重不足。此外,还有货物在国外装货时风浪太大引起船体晃动剧烈,导致水尺数据不准。

  工作人员提醒收货企业,在签订贸易合同时,必须注明以到岸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鉴定证书作为结算依据,并注意购买海运短重保险。一旦出现短重情况,应尽快收集证据材料,理直气壮地向外方索赔。

  (福州日报记者 黄璐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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