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财政局以法治方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工作
05.06.2015 11:44
本文来源: 法制办
一是加强预算监督,切实维护《预算法》权威。各县(区、管委会)财政部门从维护《预算法》权威的角度,重视预算监督工作,切实将监督的重心转移到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检查上来,转移到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监督检查上来,不断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在组织机构、工作方式、工作内容上创新“自选动作”,提高财政监督工作成效。
二是严肃财经纪律,保障重大财税政策落到实处。继续严肃财经纪律,强化“三公”经费管理,截止日前,市本级纳入莆田市“三公”经费电子监察系统的单位共84家。从试运行期间至今已纳入系统监察的公务车辆总数为560辆,累计监察5876笔。 市本级录入系统的一级预算单位72家(不含8家未录入单位)及二级预算单位4家(试点单位)2015年1-3月份“三公”经费310.41万元(不含公车购置费),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用290.37万元、公务接待费18.84万元、因公出国(境)1.2万元,比去年同期613.87万元下降303.46万元,下降比例为49.43%。2015年1-3月份“三公”经费预算为514.64万元(按全年的1/4计),节约204.23万元。 当前尤其注重盘活资金存量,切实把闲置、沉淀资金用活用好,把有限的钱用在刀刃上。着力开展财政系统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关注预决算公开以及财政资金空转等问题,使财政系统在财经纪律执行上发挥表率作用。加强财经纪律教育和宣传工作,使大家绷紧财经纪律高压线这根弦,自觉在各项业务工作中守纪律讲规矩。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结合全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莆田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莆市财农[2015]28号)将在5月20号之前开展,由有关部门领导带队深入挂钩县区检查,并做好迎接省级检查的对接工作。 四是全面实施内部控制,构建财政内部权力制约机制。各县(区、管委会)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内控管理架构。管理架构体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内控要求,使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建立完善不同层级的内部控制制度,突出节点控制,体现制衡理念,防范各种风险。财政监督机构率先加强自身的内控工作,严格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行为,有效履行财政监督职责。 五是有效开展内部监督,促进完善内部管理。各县(区、管委会)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各职能机构履行财政业务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莆田市财政局)
本文来源: 法制办
05.06.2015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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