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综治委出台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意见
12.11.2014 09:34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为进一步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南平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于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保证村(居)调委会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专职调解员配备纳入公共法律服务范畴,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行业管理部门要将调委会工作经费纳入本部门预算,并负责协调解决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场所、设备配备、人员聘用等问题。推行村(社区)调解员、信息员与网格员三员统一,充实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拓展调解组织网络,环保、旅游、住房和城乡建设、食品药品监管等纠纷量大的部门要在2014年底前全部建立行业性调委会。县(市、区)财政局和司法局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人民调解三项经费保障标准,并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备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配合,加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力度,逐步形成领导有力、工作协调、各负其责、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发挥更大作用。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2.11.2014 09:34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首届“中国—东盟周”在福州开幕
8月6日,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