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区交警近期从派出所剥离 实行专业化管理

06.03.2015  09:13

    记者昨日获悉,按照福建省公安厅部署,近期市公安局将把各城区交通管理事务从派出所剥离出来,成立交通管理专职队伍,实行专业化管理,路面“交通管理权和执法权”将全面回归交警部门。目前,城区警务改革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筹备中。

    据悉,此举将可使交警更好地担负起路面交通秩序维护、事故调查处理、交通安全设施管理维护以及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等职责任务,同时把城区、集镇派出所从管理交通的专业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做好打防管控、社区警务及其他基层基础工作。

    市公安局2003年10月开始推行交巡警体制改革,形成既管交通又管治安的“交巡警”。当时市公安局以鼓楼分局为试点,将巡警、交警大队的警力与派出所警力整合,划归各派出所指挥,使派出所警力大增,每个所达到60人左右,派出所成为辖区治安防控和交通管理的责任主体,每个派出所设“两队一组”,即巡逻中队、社区警务中队和内勤组。在鼓楼分局进行试点后,市区其他分局交巡警体制改革也于当年11月铺开,福州所辖的几个县(市)的改革于2004年春季推行。

    据了解,此前采取的“三警合一”警务制度,交巡警中队设置在派出所,虽然是一警多能,但往往导致派出所交通管理方面工作的疏漏,显得不够专业。为改变这一局面,让更专业的人来做更专业的事,因此进行优化警务改革,成立交通专职队伍,安排专业警力,对路面交通进行日常化、常态化管理。

    (记者 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