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01.03.2016  11:41
  2月27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尤权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主持会议并讲话,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尤权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推动全省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再上新台阶。

  马新岚强调,要坚持法院新闻舆论正确政治方向。做好新闻舆论工作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要始终坚持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体现党的意志,反映党的主张,牢牢坚持党性原则不动摇。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承担起新闻舆论工作的职责使命,经常、主动、自觉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把党的“喉舌”调整到与党中央看齐的最佳位置,坚持发声不失声,正音不走调,洪亮不嘶哑,确保新闻舆论阵地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要全力弘扬法治主旋律和司法正能量。新闻舆论的重要职责就是要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走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全省各级法院要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激浊扬清,弘扬正气,唱响法治主旋律、传播司法正能量,弘扬好公平正义。要坚持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关注司法好典型、司法好声音、司法好故事、司法好经验、司法好品牌、司法好形象以及社会方方面面助力支持司法的正能量去发声去塑性去提升,传播党的政策主张,记录时代风云的,推动社会进步,守护公平正义。

  马新岚要求,要不断提高法院新闻舆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切实提高传播力,坚持全媒体运作,多渠道传播,形成社会效应、规模效应,做到同样主题、多样传播,达到“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效果;要切实提高引导力,紧紧围绕“四行动”“两清积”“一工程”等法院工作重点和执法办案、司法改革中的难点热点,全面加强法院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要切实提高影响力,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精准定位受众,善于设置议题,注重时度效,全方位多元化开展新闻宣传;要切实提高公信力,打造新闻舆论工作新品牌;要切实提高执行力,引导广大干警做到人人是自媒,人人是环境,人人有责任。全省各级法院领导要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治院管队第一责任、新闻舆论第一阵地,不断增强责任的落实力、制度的执行力。要突出做好当前全国“两会”期间和全年的新闻舆论工作。策划好“组合拳”,弘扬好正能量,应对好“热难点”,值守好“敏感期”,强化好“自身硬”, 推动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