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65.1%近岸海域水质为一类或二类 连续5年好转

18.08.2015  16:39

  福州新闻网8月18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綦芬)省海洋与渔业厅昨天发布《2014年福建省海洋环境状况公报》。

  公报显示,去年我省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总体较好,第一类及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占近岸海域面积的65.1%;第三类及第四类分别为9.6%、9.3%;劣于第四类水质的为16%,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海水质量连续5年持续好转,提前一年实现我省“十二五”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我省近岸海域监测站位目前已有355个,监测的平潭龙王头、厦门环岛路东部海域和厦门鼓浪屿3个滨海旅游度假区水质常年保持优良;平潭龙王头、厦门黄厝和东山马銮湾3个海水浴场健康指数常年维持在81分以上,达到优级水平。从季节变化看,各海湾8月水质最好,5月次之,1月和11月水质相对较差。

  公报显示,去年全省62个主要陆源排污口污水年排海总量约为84.5亿吨,同比减少5.4%;主要污染物年排海总量36.7万吨,同比减少28.1%。

  公报显示,2014年我省已初步完成对厦门、晋江和东山3个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的生态红线划定,提出相应的生态红线管控政策措施,完成了全省涉海保护区的落图工作,初步划定了沿海设区市海洋生态红线。根据划分,我省加大了对海洋保护区、海洋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遗迹、特殊保护海岛、海洋珍稀濒危物种集中分布区、重要河口生态系统、重要滨海湿地、红树林、造礁珊瑚区等10个类型区域的保护力度,实施海洋生态环境整治及修复工程,保护海洋生态。

  公报显示,我省根据省政府下达的《沿海设区市海洋环保责任目标(2011-2015)》考核任务,完成了对沿海6个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落实2013年度海洋环保目标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

  “十二五”期间,我省四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逾10亿元用于滩涂养殖区整治、沙滩景观和景点修复、米草治理、红树林种植、养殖环境整治和渔港保洁等海洋环境综合整治和污染防治项目,极大地改善了海洋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