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发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意见

24.08.2017  11:43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及《交通运输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针对交通运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出4个方面的实施意见,并明确要求在今年年底实现“双随机”抽查事项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全覆盖,切实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和水平。

  一是明确了“双随机”抽査适用范围。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以及依据部“三定方案”职责组织开展的面向市场主体的监管活动和监管事项原则上都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针对地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开展的内部层级督查事项则排除在“双随机”抽查范围之外。

  二是明确了“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具体要求。对《清单》收录的40项事项均要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且对“一单两库”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明确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标准、抽查流程、抽查结果公示和运用等内容。

  三是规范了“双随机”抽査方式和程序。《意见》要求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完善“双随机”抽取方式,规范随机抽查流程,及时准确公开抽查结果。同时,加强抽查结果的运用,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实行专项督办,对普遍性问题及时向地方政府和部门通报反馈,并将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

  四是健全了“双随机”抽查工作体制机制。《意见》提出建立健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与常规监管方式的衔接机制、分类分级风险监管机制、信息化监管工作机制、创新监管工作体制等五大工作机制,以提高检查效率,提升监管的规范性、公平性和有效性。(厅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