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所一科员私驾公车送妻女回家 纪检介入调查

01.08.2014  20:34

  福州新闻网8月1日讯 日前,马尾区运管所科员蔡某擅自拿走单位公车的钥匙,公车私用后悄悄将车钥匙放回办公室,未向其单位报告。马尾区监察局查清事实后对蔡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014年5月2日晚11时许,蔡某以回办公室拿东西为借口,叫值班保安员打开单位办公室的门,随后擅自拿走单位公车的钥匙,并驾驶该公车从马尾到福清,次日零时18分回到马尾,悄悄将车钥匙放回办公室。事后,蔡某未向其单位报告自己私用公车的情况。

  5月12日,纪检监察机关发现马尾区运管所存在疑似公车私用问题,经该单位核实,蔡某承认了私用公车的事实,并向其单位上缴了私用公车的费用200元。据蔡某交代,其私驾公车是为了将妻子及女儿从马尾送回福清家中。

  马尾区监察局给予蔡某行政警告处分。

  (福州晚报记者 严鑫)

【责任编辑:黄新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