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车藏两人过磅诈骗生猪款3.8万 福清四男子获刑

03.03.2017  04:45

  福州新闻网3月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魏旸艳 通讯员 陈霞 林怡佳)为了多赚点钱,福清一生猪批发商想到以空车藏人过磅来减少猪的重量,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近日,福清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涉案的四名男子被判刑并处罚金。

  2016年1月,洪某从事生猪收购批发生意,感觉赚钱较少,便动起了歪脑筋。与养猪户生意往来过程中,都是先到固定过磅点对空车过磅,装好猪后再过磅,对减可以称出这次购买生猪的净重。他想出空车藏人过磅的方法,得到了妹夫洪某甲和龚某的附和。龚某找到王某,并承诺每次支付好处费200元。

  之后,龚某驾驶车辆,洪某甲与王某躲藏在驾驶室内,车辆空车过磅后进入养猪场,洪某负责分散养猪场老板的注意力,洪某甲与王某则在车辆装猪前偷偷下车,待交易完成后再上车,从而骗取洪某甲与王某二人体重共计250斤生猪。初尝甜头后,他们相继在各养猪场实施诈骗十余次。其间,因王某没空,洪某、洪某甲、龚某又找到罗某共谋。经福清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骗取的生猪价值共计38245元。

  2016年5月19日,洪某、龚某、洪某甲、罗某又欲采用上述方法时,林某丙因怀疑车辆重量造假,遂去追赶准备装运生猪的车辆,途中发现洪某甲、罗某在路边形迹可疑,遂拦住二人并报警,民警到场后将四人带回调查。

  福清法院依法判决洪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龚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洪某甲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罗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洪某退还违法所得38245元,分别发还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