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文明春节的道德思考
元旦过后,不用说,就会常常想到过年的事了。笔者就是在异乡安了家的异乡客,每年过年都要回老家,看望父母亲人。毕竟过年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风俗,最隆重的民间节日。作为具有五千年历史文明积淀的农业古国,过年是我们炎黄子孙传统文化的胎记,是百姓亲情的寄托,华人心灵的故乡。一年一度,亲人团聚,故朋相遇,表达感情。我们还会想到的可能是,准备再次推杯换盏,一醉方休,烟雾缭绕,海阔天空,主人尽意,嘉宾尽情。烟酒成为表达情谊的媒介,也已是不老不新的传统,凝结为生活的习性和交往的习惯。至于嗜烟酗酒会给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带来什么样的伤害,似乎那是小事一桩,不值一提。或者是身在江湖,面子上由不得自己;不尽心就是没有面子,不尽情就是不给面子。面子,会给我们的生活包括健康,造成内忧外患。
前天读到的一则新闻,浮现到脑海。1月19日,世界卫生组织发布《2014年全球非传染性疾病现状报告》,显示2012年全世界共有3800万人死于非传染性疾病,其中1600万人的死亡是本可避免的过早死亡,这一年中国过早死亡的人数超过了300万。世卫组织定义的“过早死亡”,是指在70岁之前死于心脏病、肺病、脑卒中、癌症和糖尿病等非传染性疾病。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我们的生活水平在提高,医疗技术和条件也在提高,然而2012年“过早死亡”的人数,却比2000年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140万,增长率高达9.6%。为了扭转这个反常现象,为了大幅减少非传染性疾病导致的过早死亡,世卫组织建议各国政府采取有关政策,减少烟草的使用,减少酒精的有害使用,减少不健康的饮食,减少身体惰怠缺乏活动的现象,并提供全民卫生保健服务。
其实,减少非传染性疾病导致的“过早死亡”,不但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而且也是老百姓爱惜自身、珍爱生命的责任。譬如,少抽烟、努力戒烟、不学抽烟,可以做到吗?应当可以。抽烟对身体有害,是经过实践检验了亿万次的众所周知的常识。二手烟或被动吸烟受到的的伤害,比主动抽烟的受害,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在公共场所抽烟,在家人亲朋面前抽烟,非但伤害自己,也在伤害别人。现在国家已经禁止在公共场所抽烟,使得在公共场所抽烟的恶习不仅是道德范畴的事,也是法律法规范畴的事。虽然国家并没有干涉在非公共场所面向他人抽烟的行为,作为遵守社会公德、家庭道德的烟民,也该对自己的行为有所自控。春节期间,亲朋见面,即使为了面子,递烟时不妨说一句,“抽不抽随意,不抽没关系”。这也是尊重对方意愿的礼节。
春节期间,走亲访友,聚餐逢宴,是必不可少的重要节目,甚至是民间过年的“主旋律”。为了健康,需要过文明春节,需要在提升“酒文化”上下功夫。“酒逢知己千杯少”,应当成为情感的一种诗意表达,而不是常态的生活实践。宾主之间、亲朋之间,互相敬酒,表达情意,是必要的。习惯的做法是,杯子要斟满,才算够意思;习惯的礼节是,杯子要饮空,才算尽心意。大家你来我去,一杯又一杯,循环往复,直至满脸通红,脖子暴筋,头昏脑胀,胡言乱语。甚至还会为谁够不够意思争执起来,闹得不欢而散,反而伤害了感情。继承传统文明,建设现代文明,需要与时俱进,提升生活质量,让礼尚往来烟酒文化与科学生活、尊重他人结合起来。良好的酒文化,不能再是“劝”字当头,不宜动辄一醉方休,而应让对方“随意”,以身体健康为要。
社会文明,应以科学生活为宗旨。一切有损健康、威胁生命的行为,都该受到纠正或禁止。政府或司法部门,可以有所作为。政府可以在社会宣传、舆论引导上做文章,倡导新风尚。司法部门可以在法律法规的完善与执行上,做细做实。譬如对于酒驾醉驾的检查处理,对于劝酒致伤的责任裁定,坚决让肇事者承担责任。法律,不但是支撑道德的底线,也在某种程度上起着对道德方向的引导作用。所以道德治理的成败,离不开法律治理的背景。总之,让文明的旗帜高高飘扬,让文明的呼声铿锵嘹亮,让文明的精神美化生活,让文明的花朵四季绽放。 (柏文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