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后至少21人辞去或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26.09.2014  09:42

昨天,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请罢免苏荣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决定罢免苏荣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据北京青年报记者统计,十八大以来,至少已有21名全国人大代表因涉嫌违纪违法辞去或被罢免代表职务。此外,关于罢免原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白恩培代表职务的决议(草案)目前正提交审议。

人大代表职务由选举单位罢免

今年6月14日,中央纪委官网发布消息称,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荣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10天后,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关于免去苏荣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职务、撤销其全国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去年1月28日下午,江西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包括苏荣在内的81名江西省出席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依据代表法有关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人大闭会期间罢免个别代表,可以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罢免代表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公告。

作为江西省选举出的全国人大代表,昨日闭幕的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罢免了苏荣的代表职务。

法律对罢免条件不作具体限制

据中国人大网介绍,因什么情况可以罢免代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一般说来,只要代表失去了选民或选举单位的信任,就可以罢免,既可以是代表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工作严重失职,也可以是代表未能很好履行职责。法律对罢免条件不作具体限制,本意是充分保障人民的权利。

无论罢免直接选举的代表,还是罢免间接选举的代表,法律都规定了相对严格的程序。按照《选举法》有关规定,罢免要求或罢免案应当联名提出,且联名人数高于选举代表时提名候选人的联名人数。

除被罢免之外,有10名全国人大代表在接受组织调查后辞去代表职务。据中国人大网介绍,我国各级人大代表法定的任期为5年,“代表辞职”指的是人大代表在任职期间自动请求终止自己代表职务的行为。在代表任期内,有几种原因可能导致代表辞去职务,如工作调动、因身体原因不能履职或由于违法、失职引咎辞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