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上街辖区重中型载货汽车限行区域交通管制的通告

17.05.2017  14:12

榕公综〔2017〕179号


为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2017年5月20日起,进一步扩大上街辖区重中型载货汽车限行区域,现通告如下:

一、由邱阳西路(含)、源江路(含)、学府南路(含)、旗山大道(不含)、国宾大道(不含)围成的闭合区域24小时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

二、广贤路(西起广贤路117县道口,东至广贤路学府南路口)和洪塘大桥全天24小时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

三、316国道(西起福银高速竹岐收费站,东至国宾大道迎宾路口)、国宾大道(西起迎宾路口,东至洪塘大桥)、旗山大道(北起国宾大道口,南至203省道)、117县道(北起新保路口,南至两园区道路口)、建平路(西起高速物流园口,东至橘园洲大桥)和橘园洲大桥每日6:00至22:00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

四、新保路(西起117县道口,东至浦上大桥)和浦上大桥每日早晚高峰时段(7:00至9:00和17:00至19:00)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

五、专项作业车限行规定参照载货汽车限行规定执行。

以往有关上街辖区重中型载货汽车交通管制的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并由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解释。

福州市公安局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