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男子因赌博输钱 为泄愤一夜划伤50多辆车

28.01.2015  18:49


  因赌博输钱,男子为泄愤,回家时竟用锋利的石头将沿路的50多辆小车划伤。令人哭笑不得的是,由于当时男子气昏了头,连自己租来没多久的小车和亲戚家的车也没放过。昨日,嫌疑人陈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已被丰泽公安分局清源派出所依法刑拘。

  24日上午8时许,清源派出所民警陆续接到多位市民报警称,自己停靠在泉州市区西郊段湖村内沟河旁的小车被划伤。考虑到案情重大,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

  民警详细调查后发现,情况比报警的更严重,从丽园小区至段湖村河沟两侧,竟然有50余辆小车惨遭“毒手”,每辆车上都有两到三处长长的划痕,深浅不一。民警调阅监控发现,23日夜里11时许,一名身穿运动服的男子出现在事发地段,手里拿着一个尖锐物品,边走边划路边的车子,不到1分钟就划了3辆车。

  经过连日的入户走访及比对,民警发现城口社区段湖村村民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昨日上午9时许,民警将在家中熟睡的陈某抓获,并搜出其在23日晚上作案时穿的运动服。

  经查,陈某1985年出生,无业,家境殷实,曾因组织赌博被刑事处罚一次,治安拘留两次,且有吸毒史。23日晚,他到丽园小区找朋友打牌,回家时被一辆小车挡了去路,便心生怨念,加上输钱后心中有气,便随手从地上捡起一块锋利的石头,沿路将停放的小车划伤。令人哭笑不得的是,由于当时他被怒气冲昏头,连自己租来没多久的小车和亲戚家的车也没放过。

  目前,陈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车辆损失还有待鉴定和统计。

  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条第1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民警提醒,为了爱车安全,夜间切莫随意停放,应停放在停车场或自家车库,最好是停在监控摄像覆盖的区域。(记者 廖培煌 实习生 彭坚林 通讯员 曾晓莉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