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配电价改革明年有望全国铺开
作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基础和最关键一环,输配电价改革正在全速推进。《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多方获悉,云南、贵州、宁夏等试点地区首个监管周期(2016年-2018年)输配电价水平的核定和准许总收入的测算进入倒计时,预计将在近期批复,落地在即。
与此同时,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将在2016年再增加10家省级电网和1-2个区域电网,如果各地申请积极性高,扩围数字将有所提高。目前相关工作启动,山西、西藏、江西等多地早已完成方案上报,谋求入围。而按照时间表,输配电价改革有望在2017年铺开到全国。
业内人士认为,在多个省份开展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但是不容忽视的是,也隐现诸多问题。相关部门人士坦言,目前部分试点地区对改革的理解有些片面,为了经济发展一味地降输配电价,同时对于电量增长的预测普遍过于乐观,容易导致平衡账户亏空。此外,电网投资任务加大,新增成本较多,在电量增速不大的情况下,扩大电网投资输配电量与实际输配电量一定程度上会产生矛盾。“对地方的降价诉求要根据实际情况做一个平衡,如果平衡账户亏损超过6%,那必须就得调电价。”
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输配电价又是电价形成机制的重点内容。但我国一直没能确立一套合理的输配电价核定机制,都只是依赖购销差价来形成,电网的盈利模式主要就是低买高卖吃差价,有媒体称其暴利垄断甚至高于“三桶油”。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被誉为“啃硬骨头的改革”正式拉开帷幕。第一个任务就是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核定独立、明晰的电网输配电价和准许总收入,先后确定七个省市区进行试点,目前深圳、蒙西的首个周期输配电价已经核准,而宁夏、云南、贵州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也已获批。
“去年12月份试点省份的统一成本监审工作已经完成,根据前三年的支出、固定资产、销售等情况确定输配电准许收入和价格水平,然后与相关单位进行意见交换。从目前的监审结果来看,降成本还是比较明显,这主要是拉长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并且整体扣除了培训中心等与电力系统无关的费用。”相关部门人士透露称,输配电价改革的近期主要工作就是逐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开展输配电价测算工作、分类推进交叉补贴工作和明确过渡时期政策。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各试点的方案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大致相同,但在参数核定、调整机制设计等有所不同。与深圳和蒙西的方案相比,宁夏等地的方案提高了增量资产对应的材料费、修理费和其他费用的费率标准,提高了收益率的弹性,取消了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调整机制。“试点省成本监审过程中对有效资产等认定较为严格,折旧率、权益回报率、其他费用等核价参数取值偏低,将直接影响监管期电网公司收入及输配电价。”有国家电网人士坦言。
在督导试点地区制定输配电价改革方案的同时,国家发改委还安排试点范围以外的地区同步开展输配电价摸底测算工作。据了解,总结试点经验后,2016年将择机出台《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定办法》,明确准许总收入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核定的具体意见。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山西省发改委于2015年12月初向国家发改委上报了《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送审稿)》,其中就包括输配电价改革的内容,目前正处于征求意见的阶段。
西藏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的工作也在酝酿中。据透露,有关部门认为其厂网分开可探索分类改革的途径,研究探索交叉补贴新机制,核定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为开展大用户直购电创造条件。
此外,江西省发改委已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在新成立的南昌临空经济区,开展售电侧改革及能源管理体制创新试点,目前试点方案正在省内征求意见。而近日公布的《浙江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行动计划(2016-2017)》提出有序推进输配电价改革,2017年完成输配电价核定工作,建立健全对电网企业成本约束和收入监管机制。同时,陕西湖南、蒙东、福建等地也在申请参与电改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