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配电价改革将扩大试点

30.03.2016  09:25

    本报北京3月29日电   29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输配电价改革有关情况。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参加第一批改革的五省区输配电价降价空间达到55.6亿元。

  自2014年深圳试点“破冰”以来,输配电价改革在我国稳步开展。近日,国家发改委批复湖北、宁夏、安徽、云南、贵州等五省区省级电网在首个监管周期(2016年—2018年)内的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宣告我国第一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成果落地,初步建立了以电网准许成本为基础的独立输配电价机制。

  据介绍,下一步,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今年,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将新纳入试点。2017年底前,力争全国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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