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

17.09.2014  19:20
  

漳州市人民政府:

5月23日12时30分许,一辆闽DZ0901号大型普通客车,在省道208线187KM+500M处(华安县境内)驶出左侧路外翻入九龙江中,造成4人死亡、3人失踪、11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闽政〔2010〕22号)和《福建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闽安委〔2010〕17号)的有关规定,省政府安委会决定对你市这起较大事故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市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初稿以市政府安委会文件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由市政府作出批复决定,并向社会公布。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时间,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60日。

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及电话:庄有光,0591—87621092,13799993318。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