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肇事致人死亡 连发两起事故13小时追踪

12.08.2015  13:49

  东南网漳州8月12日讯(通讯员 林志祥 吴渊杰 见习记者 蒲怡丹)8月10日2时46分许,高某文无证驾驶小型轿车沿龙海市人民东路由石码往海澄方向行驶至山后路口,与郭某恋驾驶的三轮自行车(车上载覃某芳)发生碰撞,造成郭某恋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及覃某芳受伤的交通事故。接报后,龙海市公安局民警一路追踪,短短13个小时,敦促嫌疑人投案,破获该肇事致人伤亡案。

  当日,事故发生后,高某文驾车逃逸,行驶至草尾路段时,碰撞路中隔离护栏,而后高某文弃车逃离事故现场。接警后,龙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勘查。发现,三轮车严重变型,车篷与车体已分开,现场留下一些琐碎的散落物,初步判定逃逸的车辆车头可能有明显碰撞痕迹,而且前车牌应该有脱落,但现场并未发现车牌,这给破案增加了难度。

  勘查完现场,民警正准备进一步调取监控查看时,又接到指挥中心报警称,西港线海澄草尾路段,一辆轿车撞到路中隔离护栏,于是民警又赶往第二个事故现场。

  到达现场后,肇事车辆车头受损严重,整个引擎盖已打开,前车牌也脱落了,而且周边也未见车牌的踪迹,民警联想到在第一起事故中逃逸的车辆,但驾驶员已逃离现场,需展开进一步侦查。

  于是民警兵分二路,一路查看沿路监控,一路深入该车注册的公司了解该车在肇事时间段的使用情况及车辆动向,经过13个小时的不间断调查,锁定肇事者叫高某文(男,28岁,海澄人),无机动车驾驶证。经联系,高某文于18时许到交警大队投案,该逃逸案件成功破获。

  目前,已先行按无证及肇事逃逸对高某文行政拘留,此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