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载客晚上偷车 寿宁一男子盗车10起被抓

29.04.2016  13:11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张丽彬) 寿宁男子刘某曾在赛岐某工厂打工,几年前改行在赛岐街上开“地老鼠”载客谋生。刘某为了满足日常生活挥霍,在载客之余独自或者伙同他人干起了盗窃摩托车、电动车的勾当。4月20日,福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经缜密布控,在福安市赛岐经济开发区某大酒店附近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刘某,破获盗窃摩托车、电动车案10起。

   结伙偷车贱卖

  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刘某今年29岁,寿宁县斜滩镇人,文化程度不高。早年,刘某在15岁时就远赴广东一蛋糕店打工,从广东回来后就到赛岐某工厂打工,后改行开“地老鼠”载客谋生。

  据介绍,落网后,刘某很快向警方交代了作案经过。2014年7月份中旬的一天,刘某伙同林某(另案处理)携带螺丝刀、指甲剪等作案工具一起到霞浦偷摩托车。途经福安市溪尾镇一路边时,见一辆男式摩托车停在路边,于是两人就下手偷了这辆男式摩托车。由林某负责望风,刘某负责偷摩托车,得手后连夜骑走。后在溪尾往福安的国道上,将摩托车以400元的价格卖给一路人。

  2014年7月下旬,在赛岐中山西路一民房楼下,两人以相同作案手段,偷走一辆男式摩托车。次日,刘某将摩托车以五六百元的价格卖给一路人。

   同伙落网并未停手

  2015年12月初,刘某的同伙林某被福安刑侦大队民警抓获后,刘某便独自干起了盗窃的勾当。

  2015年12月份一天的凌晨1时许,刘某在开“地老鼠”载客之余,独自一人携带螺丝刀、指甲剪、打火机等作案工具窜至赛岐一巷子内,见到一辆黑色电动车,就将电动车偷走。次日,刘某骑着该电动车到福安以300元价格卖给一路人。

  另外,犯罪嫌疑人刘某还供述了和林某一起,于2015年5月份窜至湾坞半屿村等地偷了几辆摩托车的犯罪事实。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