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新闻眼1)福建法院试水“轻刑快审”
今天的东南新闻眼,来关注福建省法院系统正在试水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在以往刑事案件的审理,从检查机关提起公诉到法院做出判决,往往长达两三个月。而如今在福建的部分法院,通过"轻刑快审"机制,就能实现集中开庭、当庭宣告判决结果,将轻微刑事案件的审结时间缩短到一周左右。如此高的效率是怎么做到的呢?一起去福州台江法院了解一下。
(庭审现场:根据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的建议,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以后,本院将依法对被告人做出有罪判决,被告人是否同意采取简易程序处理?同意。) 这场法庭审判和以往不同,采取的是简易程序处理,从开庭到宣布审判结果只用了十分钟,一个早上就有5起类似案件得到审结。如此高的效率,要得益于福州台江法院在全省率先试行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工作机制,台江法院对人民检察院建议刑期在2年以下,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的刑事案件,经人民检察院和被告人同意后适用快速程序审理。 在我省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轻微简单案件占了七成,重罪复杂案件仅占三成,采取快速审理工作机制后,法院在立案阶段就进行分类,将轻微刑事案件打包分配给专门的法官审理。 (张桂泰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法官:原来按照机制是随机分案,繁简不分。实行简易案件分流快速审理机制,由少量法官专门审理轻微刑事案件,可以提高诉讼效率,其他法官专门审理复杂案件,也能保证复杂案件的质量,可以极大程度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 此外,台江法院还进一步简化庭审程序:宣布法庭人员组成、诉讼权利告知、法庭纪律宣读等环节被前置到了庭前准备阶段,一起轻刑案件的审理时间也可以从原先的半个小时缩短到十分钟。 (陈丽娟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法官:在开庭审理的时候可以把7-8个被告人集体提进来,集中宣读法庭纪律,以及一些权利义务,然后再分开一个个审理,这样就可以节省很多时间。) 不仅如此,以往庭审和宣判往往要分两次开庭,是因为在以往判决文书要经过庭长、分管院长层层审批后才能生效,实行轻刑案件快速程序后,主审法官可以独任审判且自行签发法律文书,大大缩短了诉讼周期。 (谢贵运 律师:能够提高司法效率,从当事人权益角度来说,轻微的刑事案件尽快审结,使刑期尽快确定下来,避免了轻微刑事案件长时间被羁押的情况,极大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