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软约束硬措施结合治理学术不端
《儒林外史》中有位牛浦郎,偶然得到同姓诗人牛布衣的一本诗集,仗着诗人孤独离世知者不多,就自刻印章把诗作窃为己有,还冒充牛布衣招摇撞骗。
在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要冒充他人恐怕已经不易。但是剽窃他人成果甚至篡改文献、捏造数据者,却依然大有人在。从近年来媒体爆出的涉嫌学术抄袭的事件来看,从一流名校到普通院校,从博导、博士到本科生,从研究所到创新型企业,几乎没有一个领域能够置身事外,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要彻底解决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绝非一朝一夕之功。正如许多学者指出的那样,在目前中国的学术界,杜绝学术不端、学术腐败基本靠良知。一篇稿子有没有抄袭剽窃,有没有虚假挂名,有没有捏造数据,有没有一稿多投,主要靠各位学者的自觉。至于更隐性、更难以衡量的有没有拉帮结派打击异己,有没有涉嫌“雅贿”或“俗贿”,有没有搞利益输送甚至钱学交易、权学交易、学色交易,很多时候真的只有“天知道”。
事实证明,仅仅靠良知或自觉,仅仅靠提倡或引导,无法完成学术界的自我净化和革新。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大力弘扬优良学风,把软约束和硬措施结合起来,推动形成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营造风清气正、互学互鉴、积极向上的学术生态。”如果说大力弘扬优良学风是继续树立“致良知”的高标准,那么把软约束和硬措施结合起来就是划出一条带电或带刺的底线,让学术研究有所敬畏、有所约束、有所遵循。
加强软约束,必须加强制度建设。要建立起对于抄袭剽窃、伪造数据等主观恶意行为的惩罚制度,用成文或不成文的制度规则,提高学术不端行为的违规成本,让剽窃者、作假者、投机取巧者受到学界的共同抵制。在共同声讨和抵制学术不端的过程中,要加强学术共同体的建设,共同维护学术界的清朗学风。提高硬措施,则要推动面向学术界内的法治建设,推动反对学术腐败的相关立法,加强对于涉及学术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律制裁,让学界“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曾说过一句经典的话:“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在法治社会,即使是学术大家,也没有被“另眼相待”的权利。“士大夫之无耻,是谓国耻。”顾炎武《日知录》的《廉耻》篇里这句话说得很重,每一个学者都应该自勉:要相信自己能担当得起深沉的公众期待,也有义务为社会的风清气正树立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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