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人社局多角色转换确保生育保险职能有效移交

10.02.2017  10:37

一是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做好政策的“执行者”。 根据明编委[2016]109号文件精神,决定从2017年1月起生育保险管理职能由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移交给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管理。我县社保中心与医保中心明确各自权限职责,分工明确,加强沟通。 二是合署办公,各司其职,当好业务衔接的“好帮手”。 为了确保生育保险职能平稳过渡,医保中心现已委派一名工作人员到我县社保中心合署办公。两名经办人员面对面对接工作,我县社保中心经办人员提供现场指导与协助,及时交流意见并共同解决经办过程中的问题,帮助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尽快上手,熟悉业务流程。 三是为民解惑,耐心细致,做好群众的“传声筒”。 针对生育保险职能移交过程中参保职工最关心的生育待遇核定问题以及企业经办过程中的疑问第一时间给予解答,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将乐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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