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有关系能帮转学 骗5千多获刑罚1万
22.07.2015 12:37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东南网漳州7月22日讯(通讯员 真坚 满荣 见习记者 蒲怡丹)以自己在教育部门有熟人,能够将外地的孩子转学到漳州就读,从而骗得5500元。2015年7月21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蔡某犯诈骗罪,被芗城区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15年2月24日晚,90年出生的漳州农民蔡某来到漳州市芗城区都市阳光二楼御尚名仕足浴店洗脚时,得知服务员王某系一名来漳务工人员,其小孩还在老家读书,想将孩子从老家转学到漳州就读,但不知如何办理。蔡某一听便起了骗意,说可以帮她理顺关系,但需一些费用。想到可以将小孩转来漳州读书,王某也就同意了蔡某的要求。
之后,蔡某便以找关系请客、送礼为由,于2015年2月先后两次骗走王某共计5500元,而后将所骗款项用于自己消费、挥霍。
发现上当受骗后,王某便报了案,2015年3月16日,蔡某被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抓获并取保候审。
案发后,为了减轻罪责,2015年5月27日,蔡某向法院预缴了罚金1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达人民币5500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蔡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赃款已被追回归还受骗人并取得王某的谅解,可作为量刑情节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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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7.2015 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