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加快转变职能 加强政府立法 规范行政行为

23.12.2015  09:42

  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西藏一体建设,加快转变职能,大力加强政府立法,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强保障。 

  行政管理方式进一步转变。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转变政府职能的一系列要求,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全区保留行政审批项目397项,较2013年精简398项,精简幅度达50%,自治区级行政审批项目减少457项,精简幅度达66%。    政府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强。根据改革发展稳定需要,科学制定立法项目计划,突出维护稳定、社会治理、改善民生、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立法,2012年以来共制定自治区政府规章20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16件。同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制定了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强化执法培训,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行政复议作用进一步发挥。制订并实施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2012年至今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56件,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全区法制工作系统秉承依法治藏的重要原则,在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进程中,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颁布实施了《西藏自治区关于严禁出境参加达赖集团“法会”等分裂破坏活动的规定》、《西藏自治区大型宗教活动管理办法》等规章,不断完善治边稳藏法律法规体系。在重大自然灾害、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置过程中,全程跟进开展政策法规的解疑释惑工作,促进善后事宜得到妥善处理。及时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确保了政府决策合规合法、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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