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车险代位求偿机制 启用新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30.05.2016  10:37

  福建日报讯(记者 姚瑾)日前,省保险行业协会召开车损险代位求偿理赔争议处理工作组会议。会议宣读了省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损失代位求偿机制,并公布全省各地区代位求偿事务联系人名单及各设区市代位求偿理赔争议处理工作组成员等。我省保险行业车险代位求偿机制正逐步建立。

  6月4日起,我省(不含厦门)将启用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商业车险改革后,进一步明确了代位求偿机制,因第三方对被保险车辆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可以在授权公司向责任方追偿的同时,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