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一男子捡到车钥匙不还 还偷走他人车内财物

09.04.2018  00:34

  在路上捡到他人的车钥匙,男子刘某拿着钥匙一路寻找,在找到他人的车辆后盗走其车内的财物。其间,刘某还多次趁他人车门未锁之际,盗走他人车内的财物,共计赃款8000余元。日前,石狮法院就此案进行审理,被告人刘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今年22岁的刘某,贵州平塘县人,案发前处于无业状态。2017年7月31日凌晨,刘某在石狮市学府路与宋塘路交叉口附近的工厂门口,捡到一把车钥匙。后刘某通过按遥控锁的方式一路寻找,找到了陈某停放在附近的小轿车。刘某用钥匙打开车门,偷走陈某放在车内的人民币3000元。

  从此之后,刘某就专门寻找车门未关的车辆来进行盗窃。据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7月中旬至8月中旬间,刘某先后三次到宝盖福达汽车旁的空地上,趁他人车门未锁之机,盗走叶某面包车内的人民币700元。后刘某又多次利用上述方式,在宝盖镇各地盗窃他人车内财物,赃款共计8080.31元。

  石狮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王顺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