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汽车类车管业务 可到县区车管部门办理

01.05.2016  11:37

  5月1日起,我市全面推行县区级交警大队车管中队办理汽车类车管业务。

  一直以来,受技术条件和业务权限限制,群众办理汽车类业务只能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大队办理,这给距市区相对较远的仙游、涵江、秀屿、北岸等地的群众带来不便。本着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延伸服务的宗旨,经公安部授权,5月1日开始,我市全面推行县区级交警大队车管中队办理汽车类车管业务。

  主要办理业务有:已在我市登记的所有机动车,需办理补换牌证、6年免检测汽车的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等业务,均可以在县区车管中队办理;已在我市登记的所有汽车、挂车,不论其车辆档案在支队车管大队还是在县区车管中队,办理转移、变更、注销等业务,不受车辆所有人住址辖区的限制。

  需要提醒的是:进口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的注册登记、转入等业务,不能在县区车管中队办理。因中心城区重、中型货车限行,城厢、荔城交警大队车管中队暂时不受理重、中型货车的注册、转移、变更、转入业务。

  为了让车主在办理汽车类车管业务时少走弯路,快捷办牌办证,免受非法中介侵扰,在办理前,如有什么疑问,可提前拨打电话咨询:2691599;也可登录莆田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www.fjput110.gov.cn)网上服务大厅了解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遇推诿等服务情况,可拨打市交警支队投诉热线:2292939。(湄洲日报记者 吴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