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3月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张婷婷)杨某某日前在台江区君临闽江小区附近将张某停放在路边的小车车窗砸破,盗走1700多元现金及身份证等证件。杨某某数日后向张某发送短信,勒索张某钱款以赎回证件。以同样的手法,杨某某在台江区作案9起,盗窃了3万余元财物,并勒索到3500元。日前,经台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台江区法院以盗窃罪及敲诈勒索罪合并判处杨某某2年有期徒刑,并处3000元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