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架空层被电动车占位 车主多次砌墙围车位
福州新闻网1月1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马丽清/文 石美祥/摄) “城管都来过了,可还有人砌墙做车库。”昨日,鼓楼区西洪路万隆花园一期有业主向福州晚报反映,小区4号楼一楼的架空层被人砌起了墙,做成车库。架空层本是停放电动车的地方,个别业主的行为给居民们的生活带来不便。记者了解到,小区业主确实拥有架空层4个车位的产权,但因小车无法停放,车主再次砌墙做车库。
昨日下午,记者看到,在4号楼小区物业管理处边上,一个新车库已基本建成,两三名工人正在粉刷墙壁。一旁停放电动车的架空层被隔出了4个车库,车库分别被安上了4扇卷帘门。记者注意到,架空层内停满了电动车,就连车库大门口也被电动车围住。车库门口贴着一张提示,称车位门口禁止停车,不听劝告造成车辆损失的后果自行承担,物业概不负责。
小区一名保安解释称,物业管理处西北角正在建设的车位产权属于小区一名业主,之前被物业借用做为办公室的一部分,现在该业主将车位收回自己使用,并非违规占用。
记者在小区公告栏上看到一张盖有福州顺华物业有限公司公章的公示。公示内容为:2010年6月,小区部分业主向人民法院竞拍获得了4号楼架空层的车位产权,经洪山镇凤凰池社区居委会协调,确认部分业主购买4号楼车位产权合法有效。竞拍的车位中3号车位位于物业办公室西北角。2010年以来,物业向3号车位业主支付车位租金以有偿使用的方式维持物业办公格局。现该业主提出已购车,将车位收回。
“架空层其余4个车库在2014年底曾被城管拆除过,次年2月又建起来,期间物业也有出面劝阻过。”该保安说。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小区物业主任。该物业主任表示,物业办公室西北角车位产权确实属于小区一名业主,但其余4个车位的产权她也不清楚。
昨日,记者也致电了洪山镇城管中队了解情况。有关负责人在确认后告诉记者,不久前他们接到居民反映已经到现场查看。小区一名业主拥有架空层4个车位的产权,并非车库产权。该业主称因为经常有电动车停在他的车位上,导致小车无法停放,才想砌起车库。他们现场发放了整改通知书,该业主也将卷帘门自行拆除了。
“这4扇门可能是后来又装上了,我们还会再次前往进行劝导。”该负责人说,为避免此类停车矛盾,也需要小区物业加强管理。针对物业办公室西北角车位一事,该业主砌了一堵墙与物业办公室隔开,另外两堵墙是小区物业原有的墙。如果将这两堵墙拆除,物业办公室就镂空了。他们现场已经告知该业主最后一堵墙不能封闭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