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蔡学伟 郑光毅)今年5月底,莆田的潘先生在涵江区埭里某汽车4S店订购了一辆轿车,并支付5000元订金,商家承诺6月底提车,然而到时间潘先生却连车的影子都没看见。于是,潘先生要求4S店退还订金,但商家百般推脱,既不交车也不退订金。潘先生无奈只得向工商部门投诉。经辖区工商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次协商,该店确认8月30日之前提车,否则取消销售合同。双方同意,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