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专项整治】福州市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

20.11.2015  19:26

为贯彻《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推进“加强城市交通管理行动计划”,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福州市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全省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将于2015年11月10日至2016年2月10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三个阶段,即集中宣传教育阶段、加强登记管理阶段和严查严处违法阶段。

集中宣传教育阶段从11月10日开始至12月10日结束。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将充分利用“双微”平台和报纸、电视、广播、短信等媒介,通过开展主题活动、专栏报道、案例曝光、信息提示等方式,宣传无牌无证、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严重危害性,诠释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政策,公布办理注册登记点位、办理流程和所需手续,引导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有牌上路、按道通行”对保障自身交通安全和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提高办理注册登记、遵规守法通行的自觉性。

加强登记管理阶段从12月11日开始至2016年1月10日结束。在此期间,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注重加强登记管理,切实将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纳入管理视线。进一步延伸服务窗口,增设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点,方便群众办理注册登记和遗失号牌、行驶证补牌补证手续,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挂牌率。全面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积极协调工商部门落实对电动自行车经销企业的监督检查,禁止经销企业销售未列入目录管理和超标电动自行车。

严查严处违法阶段从2016年1月11日开始至2016年2月10日结束。在此期间,将强化对电动自行车通行量大、交通违法多发区域和路段的巡查管控,常态严查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违反规定载人、闯红灯、闯禁行、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以路面严管倒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挂牌守法,有效净化道路通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