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没带灭火器和三角警告牌,扣6分罚200元?
04.07.2015 12:37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7月4日讯(海导记者 卢婷雯 通讯员 赵宜勤)“通知各位:有车的朋友走高速要注意了!高速口从7月1日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脚架。如果没有,扣6分,罚200元,扩散啊!举手之劳!”昨日,这条信息在朋友圈内广为流传,不少车主赶紧去购买车载灭火器。这个“通知”真有其事吗?“检查是谣言,并不会开展只针对灭火器和三角警告牌的专项整治行动。”漳州高速交警二大队相关负责人辟谣称,“检查虽是谣言,但为了安全,这样的设备车上也应该配备。”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条第1款规定,汽车(三轮汽车除外)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配备灭火器、三角警告牌,如果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和三角警告牌,根据省办法第66条第5项,对这种行为予以警告或罚款50元,并不扣分。
高速交警介绍,灭火器和三角警告牌在突发状况下大有作用。其中,汽车三脚架是一种三角形的警示装置,可靠自身的特殊材质折射光线而发出光亮,后方的车辆见状可知前方右侧路边有待修车辆临时停靠,会提前减速行驶或者换道避让,避免二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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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2015 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