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绿色生活 呵护共同家园

05.06.2015  09:54

   践行绿色生活 呵护共同家园

  ——纪念第44个世界环境日

  福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杨益民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今天是第44个世界环境日,也是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首个“世界环境日”。今年我国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践行绿色生活”,旨在树立全社会崇尚生态文明的新风尚,号召全民自觉选择低碳、节俭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共同呵护人类生存的家园。

  良好的生态环境直接关系一座城市的永续发展,也直接关系广大市民的生活品质。长期以来,福州市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全力推进美丽福州、宜居环境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成绩持续位居全国省会中心城市前列。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5.3%,位居全国省会城市第二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9%,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2.9平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2%,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七位、省会城市中排名第三位;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93.5%,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也均优于国家规定标准。《“美丽中国”省会及副省级城市建设水平(2014)研究报告》显示,福州生态建设位居省会及副省级城市第一。可以说,福州优越的自然环境和空气质量已经成为福州发展的一张亮丽名片。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着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福州作为福建省省会中心城市,我们要牢固树立“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的理念,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发展、永续发展之路,持续巩固提升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创建成果,加快创建国家生态市、国家森林城市,更好地在福建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全局中走前列、作表率。

  一要加快发展绿色经济。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与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有机结合起来,以环境容量优化区域布局,以环境标准推动产业升级,着力构建绿色产业体系。要充分运用倒逼机制,加快淘汰能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的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要认真落实“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重大战略部署,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低碳绿色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要建立完善的生态保护补偿和奖惩机制,推进水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探索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加快形成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

  二要积极建设绿色城市。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始终坚持生态文明、绿色、低碳、节约集约等要求,加快打造生态新城。一方面,要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认真实施“”、“线”、“”攻坚计划试点和“四绿”工程建设,结合福州山水自然特质,建设绿城、水城、花城。另一方面,要依照新《环保法》,进一步严格规范环境管理,及时有效地解决扬尘污染、垃圾焚烧、油烟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等关系民生的污染问题,营造更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三要大力倡导绿色生活。743万市民群众是福州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每一个家庭、每一位市民都应该努力成为环境保护、生态文明的宣传者和实践者。要深入开展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市)区、生态乡镇等活动,进一步以创建为抓手营造全民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要积极组织各种环保主题活动,把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理念融入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习俗,持续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要大力倡导全社会节约资源能源、低碳出行和绿色消费,鼓励更多爱心人士加入绿色志愿者队伍,让绿色生活成为城市新的生活时尚。

  生态文明是全社会的共同愿望、共同责任,需要全体市民的共同参与、共同行动。让我们唱响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这一主旋律,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点点滴滴、实实在在地践行低碳减排、绿色生活的理念,共同呵护福州的碧水青山蓝天,共同建设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