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生态文明 建设美丽海洋
整治修复后的惠屿岛焕然一新。
近日,国家海洋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福建海洋经济发展和生态省建设的若干意见》,从海洋资源综合开发管理、海洋科技创新及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建设、开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先试、促进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海洋经济对外开放等6个领域,赋予福建海洋经济发展和生态省建设的16条支持政策。
《意见》的第四条指出:加强与国家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在安排中央分成海域使用金支持地方时,对福建省的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及保护、海域综合管理能力建设等项目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近几年来,国家海洋局大力支持福建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及保护,累计安排中央资金3.27亿元,平潭流水海岸整治、漳州八尺门退堤还海工程以及惠屿岛、平潭岛、湄洲岛、东山岛、诏安城洲岛、连江洋屿海岛整治工程得以实施,并取得了整治修复的初步成效。
惠屿岛位于湄洲湾南岸泉港区境内,岛屿面积1.8平方公里,是福建省泉州市唯一海岛行政村。几年前的惠屿岛基础设施落后,环境卫生状况差。
2011年,国家海洋局批准实施福建省惠屿海岛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预算项目总投资1093.7万元,国家补助750万元,其余由地方各级配套自筹。整治修复项目对惠屿岛进行彻底的改造。进行海岛垃圾清理整治工作,建设了1座垃圾中转站,建立1支保洁队伍,加强岸滩保洁,清理渔业水域海漂垃圾;开展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进行雨水收集,回用于绿化与农田灌溉,建设日处理规模60吨的污水处理站、铺设村庄污水收集管网和主干管网5000多米、改造村庄田地雨水边沟4000米以及修建集雨坑塘10个;拆除200亩废弃脏乱养殖设施和改造500个海水养殖网箱;在植被生态修复与绿化工程中,种植50亩防护林和村庄公共场所、沙滩绿化和景观改造面积约8000平方米。此外,还对村庄巷道进行平整、拓宽、硬化,加强供水基础设施建设。
如今的惠屿岛焕然一新,村居整齐、村路整洁,海清沙白,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
海岛用海离不开护海,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是我省推进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建设的应有之义。在加快海洋经济建设的道路上,我省科学有效、合理有序地利用海洋资源,积极打造碧海银滩,建设海洋生态文明。
2013年2月,国家海洋局批准建立厦门市、晋江市、东山县3个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今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意见》明确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大局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体现了福建省生态优势所在、发展潜力所在,极大地拓展了福建省的发展前景和作为空间。
“当前,福建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完善,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成功创建,海洋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开展,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基本形成,渔业资源得到有效恢复”。省海洋与渔业厅负责人坦言: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将以综合举措为抓手,纵深提高海洋环境质量。进一步保护福建省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努力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实施海洋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继续实施一批海域、海岸带和海岛海洋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继续做好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和预警工作,特别是做好赤潮防抗、船舶海上溢油或危化品泄漏事故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规范海洋环保行政审批工作,严格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今年以来,我省举办“6·8”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主场活动;开展增殖放流公益捐资、认购活动。还将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组织全省高校海洋青年志愿者到中小学讲授海洋科普知识;组织艺术团体,深入重点渔区、渔港、渔村,进行巡回演出,推进海洋生态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