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宗荣:宗教界如何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0.06.2015  18:23

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全体人民的共同指导思想、共同的理想信念和共同道德规范,其基本内容是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来的。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明确指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基本遵循。”以“三个倡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相契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相承接,是我们党凝聚全党全社会价值共识作出的重要论断,它回答了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培育什么样的公民的重大问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党中央提出的长远战略举措,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顺利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针对的是全社会所有成员,包含了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党派、不同阶层的全体公民。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是对宗教界个人的必然要求,也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前不久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文化浸润我国各种宗教,支持宗教界对宗教思想、教规教义进行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坚决防范西方意识形态渗透,自觉抵御极端主义思想的影响。深入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求我们将宗教界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在宗教界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立的价值目标阐释宗教教义教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价值取向加强宗教组织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的价值准则规范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个人言行,引导宗教界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要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宗教界“久于其习、宜于其俗、行于其地、深入于其心”。

努力挖掘我国宗教文化的优秀内涵,为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出积极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宗教是一个社会文化综合体,既是一种信仰,也是一种文化;既是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一种社会实体。我国宗教文化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的优秀内容可以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有益的思想资源和实际形式。如,天主教、基督教倡导的“做盐做光、荣神益人”,佛教追求的“庄严国土、利乐有情”,道教提倡的“齐同慈爱、济世利人”,伊斯兰教主张的“守正自洁、两世吉庆”等,这些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都是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相通的,认真挖掘、深入阐释其思想内涵,可以为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出自己的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宗教经历了重大发展,其历史方位和时代特征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当前,我国五大宗教总体上处于由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提升转变的阶段,今后一个时期,应当将凸显中国文化的主体性作为各宗教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明确宗教文化在我国文化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深入挖掘我国优秀宗教文化在当今时代的价值,大力弘扬其适应现代社会发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内容。要增强文化自觉、树立文化自信,积极主动地开展宗教文化研究,加大弘扬优秀宗教文化的力度。要把宗教人才培养摆在突出位置,舍得投入资源、花费精力,切实提高宗教院校的办学水平,真正将宗教院校建成弘扬优秀宗教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阵地。要重视宗教在国际事务中作为一种文化软实力的作用和能量,注重发挥宗教在公共外交中不可忽视的桥梁作用,通过宗教的平台和渠道,弘扬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文化。

要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重要作用

宗教界人士在弘扬宗教文化、影响信教群众、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能够发挥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宗教界人士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要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的积极作用,信教群众往往愿意听宗教界人士的话,要努力培养更多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人士,发挥好他们在引导信教群众、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的积极作用。笔者认为,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讲经讲道中,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持久地向广大信教群众宣传核心价值观的理念和内涵。二是深入研究宗教文化,挖掘、梳理、阐述其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内容,为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有益的思想资源和实践资源,从宗教思想方面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三是协助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其他宗教专门人才,为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培养骨干,储备人才。四是协助加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宗教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障。五是发挥自身的特殊作用,通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给信教群众作出表率、树立标杆。

弘扬爱国爱教传统、坚持独立自办原则,是我国天主教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题中应有之义

什么叫中国天主教?中国天主教就是要具有中国特色、富有中国品质。天主教传入我国后,经历了复杂而曲折的历程。历史经验证明,天主教在我国能否落地生根、健康发展,就看能否适合我国国情社情,能否与我国文化相融合。

新中国成立后,天主教开展了反帝爱国运动,实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逐步走上了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展现出新的发展前景。对于中国天主教徒来说,要把爱国与爱教有机地结合起来,这种结合就集中体现在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蕴含着深刻的爱国理念,渗透着丰富的爱国情怀,闪耀着祖国的崇高尊严和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无上荣光,天主教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紧密结合天主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思想实际,着重阐发其中的爱国精神,着力遵行其中的爱国准则。

要敢于担当,率先垂范,继承和发扬中国天主教的优良传统,对天主教教义教规作出符合社会进步和时代发展要求的阐释,深入探讨民主办教的神学依据,积极探索把和谐教会建设融入和谐社会建设的神学理念,为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天主教神学思想作出积极贡献。要引领信教群众爱国爱教、平等包容、正信正行、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共同参与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事业中来。(作者系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本文为作者在全国天主教院校演讲比赛开幕式上的讲话,有删节,标题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