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法官去向调查:做法务人脉广能拿50万年薪

27.07.2014  08:41

“39岁的年轻法官张伟将辞职信和工资条发到网上后,引发了人们对“法官跳槽”这一现象的关注。在很多人看来,跳槽后的法官适合做的工作就是律师,因为他们具有丰富的人脉资源。然而律师们认为,人脉资源对于跳槽的法官来说并非最重要的,那么什么又是律师事务所看上的呢?

很多企业喜欢跳槽法官到他们那里去做法务工作。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在一些企业里做法务,跳槽法官高的能拿到50万的年薪,他们又靠的是什么呢?”

带着诸多的问题,日前,北青报记者对跳槽后法官的去向进行了一次调查,去试图解开“跳槽法官能拿50万年薪”背后的谜团。

法官离任两年内

不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如果去看一些律师的履历,会发现不少律师曾经都在法院工作过。比如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宣东律师,曾在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重点从事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审判工作。北青报记者从业内多位律师处了解到,从事律师行业是不少法官辞职后的“首选”。

在普通人的印象里,法官离职后转型去做律师是一件非常顺其自然的事情,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

因为根据《法官法》的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对于一些离职后想转型做律师的法官来说,这个规定是一道绕不开的坎。面对这个规定,一些人会先进入企业做两年法务,等时间满了两年之后再去从事律师职业;一些人则会先选择进入律所,从行政人员、律师助理做起,等时间够了再做律师。

在律师事务所做行政人员、律师助理,拿的都是固定工资,收入一般,肯定没有正式的律师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名律师对北青报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