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停车费新规实施20天 路边收费乱象依旧

21.01.2015  10:32

  核心提示

  今年1月1日起,新的《泉州市中心市区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新规规定,小车停路边(亦称“路内”),如果按计次收费的,停车半小时内免费;如果是按计时收费的,停车1小时内主干道收费3元,非主干道收费2元。记者近日走访发现,不少停车管理员置新规不顾,违规多收费。市民质疑,新规成一纸空文?

  □本报记者 杨佳彬 李凯龙

  现场走访 新规没有得到落实

  半小时内停车免费成奢望

  目前,中心市区共有路内停车泊位点80余处,均由畅顺停车管理公司负责管理。这些停车点中,仅有丰泽街凯祥大厦22个停车位为计时收费。比照《办法》规定,市民在路边停车半小时以内,除了在凯祥大厦外的停车点需要缴费外,其余地点均可免费。然而,现实情况并非如此。

  17日16时30分许,记者将车停放在泉秀街晶都国际外的停车点,刚停下,一名身着畅顺公司服装的男子小跑过来,欲收费5元的停车费。“停车半小时以内不是免费吗?”面对质疑,该男子却表示“没有这一说法”。而这绝非个例,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六七处按次收费的路内停车点,管理员均表示,停车30分钟内仍然需要缴费。

  计时计次收费违规混用

  《办法》明确要求,路内停车位收费计时与计费两者不可混用,现实中,不少管理员却违规收费。

  17日13时许,市民黄小姐在丰盛假日城堡门口停车点停车,收费员前来收费,“停车按次收费一次5元,只限定于4小时以内,超过则要多交5元。

  前日晚上,市民陈女士将车停在市工人文化宫,一名收费员走了过来,伸手就要10元,陈女士问道,不是按次收费一次5元吗?收费员直接回答:“现在收费都是10元的了,没有5元的!

  在美食街停车的孙先生也被收费员收取了10元,而收费员给出的理由是:现在收费的标准随着停车位的紧张而水涨船高了,都是10元。

  管理公司

  将要求管理员严格执行新规

  随后,记者联系上畅顺停车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董先生。他表示,公司将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因新标准刚实行,可能有些管理员还未形成习惯,公司将要求管理员严格按照新标准执行。董先生表示,如果市民遇到管理员违规收费的情况,可拒绝缴费,或者拨打物价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58及畅顺公司监督电话28282818,公司将严厉查处。

  至于个别管理员混用计时与计次收费,进行多收费的情况,董先生表示,他们将进行核查,一旦属实,将对管理员进行处罚。

  新规要求,若按次收费,路边停车半小时免费,却未规定具体的收费方式。停车时,是先缴纳5元的停车费,如不足半小时,离开时再退还,或是停车时不收费、取车时再付费,超过半小时收费。再者,停车时间该如何界定,如何体现停车时间?面对提问,董先生并未给出答复。

  《办法》已实施20天,可收费乱象依然不少。17日,记者欲采访物价部门时,对方拒绝接受采访。

  市民 面对违规收费显无奈

  “若计次收费,路边停车半小时免费”,这一规定让不少有车族一阵欢心,毕竟,有时停车办事,只要几分钟时间,如果每次都收费,那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然而,现实中,停车管理员却不按规定收费,车主们显得很无奈。

  市民陈先生说,自己只停10多分钟,可管理员却坚持收费。担心离开时车辆遭到报复,他也只好缴费。

  市民洪先生认为,半小时内免费的规定,有助于提高路内停车位的使用率,鼓励市民短时间停放。然而,不少收费员为了多收费,却置新规于不顾,令人厌烦。有关部门应该采取措施,保证新规得到落实。

  有市民建议,路内停车时,管理员可在车主停放时记录下停车时间,并以复写的方式写在纸上,管理员与车主各执一份。取车时,再依据纸上的时间核实是否超过半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