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癌母亲携女骗婚 跨省作案10起骗婚得20万

20.06.2014  09:49


  早年丧夫,家住广东省海丰县的洪某,不但要养家糊口,还被查出患上乳腺癌。为了治病和还债,洪某竟带着女儿跨省骗婚,先后作案10起,非法获利20万余元。

  昨日,漳州市南靖县检察院以诈骗罪批准逮捕吴某、洪某、黄某、何某。

  癌症母亲提议骗婚两女儿同意

  家住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的洪某,早年丧夫,十几年来独自抚养女儿长大,其间和广东陆丰市人吴某成了情人,两人以当媒人为生。

  几年前,洪某被查出患乳腺癌,原本负债累累的家庭因此更加困难。“没钱治病,我死了算了……”听到母亲洪某的话,女儿黄某心里很过意不去。

  为了治病和还债,洪某提议让女儿假扮新娘,共同骗取彩礼钱,“如果对方家境好,你愿意一起生活下去就生活下去,不愿意就跑回来”。迫于生活压力,黄某同意了。

  1993年出生的何某是洪某的干女儿,自小被亲生父母卖掉,因为要赡养年过七旬的养父母,又没工作,于是也自愿加入骗婚行列。

  跨省作案10起骗婚得20万余元

  洪某、吴某、黄某、何某等4人时不时上演一对夫妻带着一双女儿相亲出嫁的戏码。拿到彩礼钱后,黄某或何某与男方同居数月,再以爷爷过世需回家办丧事、外出买衣服、回家探亲等各种借口逃跑。

  这伙人在南靖作案3起,当“老婆”逃跑后,男方才知受骗而报案。南靖警方根据男方提供的身份信息等线索,今年5月13日,先后赶赴漳浦动车站和平和县,将四人抓获。据查,黄某通过该方法“结婚”7次,两次进行婚姻登记;何某“结婚”3次,1次进行婚姻登记。4人用这种虚构事实的方法,先后在宁德市霞浦县、漳州市平和县、南靖县等地作案10次,骗取“礼金”多达20万余元,远远超过诈骗罪立案金额起点。

  这期间,洪某通过不定期到医院进行化疗,后来做了手术,目前,身体状况较为稳定。

  假戏真做竟还与人结婚生子

  虽然是骗婚,但也有假戏真做。2010年5月,通过媒人介绍,黄某和来自宁德市霞浦县的郑某相亲,随后,郑某付了洪某两万多元的彩礼钱,和黄某结了婚。2011年6月,黄某生下一个儿子,不过,黄某对眼前的生活并不适应。2012年年初,黄某独自一人跑回了广东老家。

  随后,郑某到广东想劝回黄某,但对方不肯,便要求讨回彩礼。黄某表示可以将儿子让给郑某,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但没有进行离婚登记。

  之后,有一次骗婚,男方要求注册登记,黄某通过非法渠道,以吴某的身份登记,成功骗过对方。

  记者手记

  筹钱看病取之有道

  洪某可怜,早年丧夫,她一肩扛起抚养女儿的重担,几年前,又被查出患上乳腺癌。

  洪某可恨,为了筹钱,她竟携女儿跨省实施“骗婚计”,不但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的女儿。

  洪某可悲,虽然现在她身体有所好转,但她和女儿却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筹钱看病,天经地义,但必须取之有道,否则触及法律,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