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世越号"失事客轮船长获刑36年

12.11.2014  14:22

当天下午,韩国光州地方法院刑事11部对15名"世越号"乘务员进行公判,判定船长李俊锡弃船致死、伤罪与违反船员法嫌疑成立,判其有期徒刑36年。裁判部判定其杀人罪与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嫌疑不成立。裁判部表示,船长在海警警备艇到达之际向航海师下达了"让乘客逃出船体"的指示。裁判部判定轮机长朴某的杀人罪名成立,判其有期徒刑30年。裁判部表示,朴某未救眼前受重伤的2名乘务员而致其死亡,因而其"不作为致死"罪名成立。裁判部还分别判1级航海师姜某与2级航海师金某有期徒刑20年和15年。事故当天值班航海师与舵手获刑10年。实习航海师获刑7年,其他舵手与乘务员均获刑5年。同一天,韩国国务总理郑烘原位于首尔的中央政府办公大楼主持召开有关部门长官会议,整理各部门对"世越号"沉船事故搜救工作的立场。会后,韩国海洋水产部长官李柱荣宣布,从即日起,结束对失踪人员的搜救工作。

韩国海洋水产部长官 李柱荣:
今天我以"世越号"沉船事故
对策本部负责人的身份宣布
持续了约200天的
对失踪人员的搜救工作结束

李柱荣表示,联合救援队已长时间开展搜救工作,目前发现失踪人员的可能性极小,而且搜救第一线工作人员反映现场有安全隐患,因此政府认为潜水员的搜救工作达到了极限。是否打捞船体等事宜将由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决定。4月16日,"世越号"客轮在韩国全罗南道珍岛郡近海发生沉船事故,造成304人遇难、142人受伤。目前,仍有9人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