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首例大客车严重超载入刑案开审 司机被拘并罚金

20.11.2016  16:36

  晨报讯(特派龙岩记者 廖燕妮 通讯员 陈立烽 张丽华)近日,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对福建省首例大型客车严重超载入刑案进行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据了解,2016年2月14日,一辆由湖南郴州开往福州的大型卧铺客车在江西于都服务区交班后由陈某驾驶。次日0时40分,陈某及车上乘务员接到另一大型客车电话,称因车故障无法行驶,要求陈某将故障客车上的乘客接到其客车上。陈某觉得只要自己开车小心点应该没事,便在龙岩高速出口将另一故障客车上的38名乘客接到自己客车上,并继续驾车由龙岩上高速往福州方向行驶。

  1时45分,该车行经一服务区时,被龙岩高速交警当场查获。经查,陈某驾驶大型客车核载人数为44人,实际载人数63人,超过核定载乘员19人。

  据悉,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了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明确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海西晨报(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