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开发票后必须收回小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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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民卢女士在我市登高西路一家超市内购物,结完账到服务台开具发票后,购物小票就被强行回收了。“小票被回收了,如果我买的东西出了问题,如何维权?”卢女士对此感到纳闷,“发票上只有商品的总类目和总金额,并没有明细,如果我所购买的产品需要退换货怎么办?”对于超市开了发票就得回收小票的行为,卢女士感到非常不满。对此,该超市工作人员告诉她,开了发票小票本来就要都收回的。而且该规定已经实行了好几年,并不是刚有的规定。若商品需退换,可以拿着发票来。
无独有偶,市民王小姐是一家单位的财务人员,平常办公室的一些办公用品都由她负责采购。不久前,王小姐到该超市购买了一些办公用品后到服务台开具发票,结果开完发票后工作人员便把小票给回收了。“我们单位报账除了需要购物发票之外,还需要购物明细,超市把小票给回收了,我该如何报账?”对于该超市回收小票的做法,王小姐感到无法理解。
笔者联系到该超市,该超市表示,当笔者向工作人员咨询没有小票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时,该工作人员说:“如果担心商品质量问题或者报账需要,您也可以要求工作人员在发票上打印明细。”
然而,笔者走访了我市多家大型超市了解到,并非所有超市开具发票后都得回收小票。多数超市在开具发票后都会在小票上写上“已开具发票”之类的字眼,而后便将小票归还消费者。在随机采访中,多数消费者对这种方式表示比较认同。
对此,我市某律师事务所的赖律师提醒,购物小票是消费者的购物凭据,消费者有权保留。如果遇到回收小票的情况,可要求商家把小票上的每项内容详细开具在发票上,为日后的保修、退换等提供凭证。“消费者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需索要购物小票,如果不能要回,或开具的发票上没有购物明细,消费者可向税务局进行投诉。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只有凭借购物小票或者发票明细,相关部门才可帮助其维权。”赖律师表示。 (陈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