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员工监守自盗 通过少收款方式多次侵占商品

03.12.2015  12:33

  福州新闻网12月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郭立锋 通讯员 张艺芬)长乐某大型超市员工林某、李某将低廉价格标签贴到价位高的物品上出售,以少收款方式多次侵占超市商品,共计价值人民币1万余元。日前,被告人林某、李某因职务侵占罪被长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林某(女,22岁)与李某(男,31岁)分别为长乐某大型超市收银员、库控员,李某由于家庭条件较差,生活拮据,起了歪念,请求跟自己关系不错的收银员林某帮忙。林某同情李某,无条件同意了李某请求。2014年3月至5月,李某多次将低廉的价格标签贴到价位高的超市物品上,然后持该物品通过由林某负责的收银台扫描低价格标签,以低价购得该物品,这些物品主要为一些生活日用品。短短3个月,两人通过上述少付款的手段,多次侵占超市商品,共计价值人民币10187.95元。超市在巡查过程中,通过内部监控发现两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