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超市入夏揩油族多了 “开盖有奖”被盯上

07.07.2014  21:20
“太无语了,超市买来的冰淇淋,撕开硬纸盖,发现表面凹了一块,估计是被人偷吃了一口。”昨日,福州市民李先生向968111来电称。

  记者也从超市了解到,随着夏季到来,超市货物防损的压力也随之增大,有人盯准许多开盖有奖的饮料,旋开瓶盖或者抽走拉环;还有人将有附赠的食品饮料“顺”走。为了防止这些“揩油族”,有的超市不惜出动“便衣”,专门防损。

  防止被揩油 超市出动“便衣”

  昨日,记者走访了华林路的新华都超市,发现了一件疑似被人“揩油”的商品:冷藏柜里,一件原本5小罐联装的养乐多乳酸菌饮料,包装袋被抠破,少了一罐饮料。超市员工告诉记者,可能有人趁她不注意,偷偷取走一罐“解渴”了,因为这种饮料外包装很薄。

  该员工还告诉记者,入夏以来这种“揩油”的人明显多了,还有人把盒装冰淇淋纸盖子掀开,用手一抹放进嘴里尝。她当场阻止过一次,对方还理直气壮地说只是“看看”。

  昨日,永辉超市公园道店林店长告诉记者,有一次罐装红牛饮料做抽奖活动,有赠送笔记本电脑,有人就为此专门来抽走拉环,关店前一检查,就发现6罐饮料被开封,无法销售。还有泡面、饼干被捏碎,冰激凌、巧克力、糖果等食物也常常会被开包食用。

  对于这些“揩油族”,超市的应对办法是派出“便衣”,就是不穿工作服的超市员工,专门在超市内巡查,防止揩油的人或者窃贼。

  超过一定数额 构成犯罪

  对超市“揩油族”,广东国悦(福州)律师事务所的洪序耿律师解释,例如将饮料或者冰淇淋进行开盖的行为,即使没有品尝,也属于已消费行为,超市若当场发现,可以要求对方买下该商品。另外,如果揩油破坏了商品导致其无法销售,不买单就离开,情节严重并达到一定金额,可以认定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或故意损坏财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