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偷盗销赃作案9起 福清警方抓获“鸳鸯大盗”

28.05.2014  19:44

  福州新闻网讯 5月24日,福清市公安局新厝派出所抓获一对“鸳鸯大盗”。丈夫池某在超市偷盗物品,妻子范某则利用自家小吃店进行窝赃和销赃。当天,新厝所民警共追回赃物三星手机1部、“中国劲酒”31瓶、“海飞丝”洗发水16瓶,破获盗窃案件9起。

  5月23日,新厝派出所接到某超市工作人员报警称:凌晨6时左右,该超市内被盗5瓶520ml装中国劲酒,损失192.5元。派出所民警随即带人赶往案发现场调查,通过调取超市的监控录像、收银小票、沿路的社会资源监控,民警发现一名身着深色棉外套的中年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走访摸排,民警判断该男子因本次作案顺利得手,可能再次前来作案,于是安排专门民警预伏守候。

  果然,24日上午8时,该男子再次出现在超市大门口。民警布局安排,一组在超市门口守候,一组跟随嫌疑人假装在超市内购物,另外安排一名民警在超市监控室对该名犯罪嫌疑人的行踪监控。民警发现,该男子再次走到销售中国劲酒的货架旁,拿了12瓶劲酒放在购物篮。随后走到食品货柜前,看见工作人员正在低头干活,便趁其不备将其放在货柜上的手机盗走放进衣服口袋。当该男子准备离开时,看见出口处有两名工作人员在检查购物单,便将伺机盗走的中国劲酒丢在现场,购买了一瓶矿泉水离开。刚走到超市门口,该男子就被守候在门口的民警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出一部刚刚偷来的三星手机。经查,犯罪嫌疑人池某,男,44岁,闽侯县人。

  经预审,池某仅承认其在该超市两次盗窃的行为。嫌疑人多次作案,民警决定搜查其住处,但嫌疑人却始终不肯说出暂住地点。民警利用沿路监控及公交监控,发现嫌疑人的住处位于渔溪镇街某小吃店。新厝所民警立即出击,在池某的住处查获了其还未来得及出售的31瓶中国劲酒及涉嫌窝藏、销赃的违法行为人范某(女,42岁,闽侯人)。

  池某这才交代,因其夫妻的小吃店经营不善,便想通过到超市盗窃物品来“弥补亏损”,盗窃来的中国劲酒就放在自家店内,由其妻子范某负责销售,盗窃来的洗发水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拿到渔溪某食杂店收购。随后,新厝所民警在渔溪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在渔溪街某食杂店内抓获收购有赃物嫌疑物品的违法行为人杨某(女,40岁,渔溪食杂店老板),并当场查扣其向池某收购的16瓶洗发水。

  目前,涉嫌9次盗窃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池某已被刑事拘留,明知是赃物而窝藏、收购、代为销售的违法人范某、杨某均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福州新闻网通讯员 钟景杰 叶兴旺 记者 朱红杰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