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泉州81人被终身禁驾 超全省总数三分之一

29.08.2015  11:30

  本报讯 (记者 赖劲松)为倡导文明交通风尚,营造“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社会氛围,昨日,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首次向社会公布了今年上半年全省235名终身禁驾驾驶人名单。从名单上的身份证号码来看,其中属于泉州市的禁驾者为81人,超过全省禁驾者总数的三分之一。

  据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傅仰余介绍,终身禁驾是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01条的规定,对“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两种情形依法作出的处罚。其中,重大交通事故是特指因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致公私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的交通事故。

  对此,傅仰余提醒:请广大驾驶人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交通违法,摒弃交通陋习,文明参与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