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8.12.2014  12:49

  从省纪委获悉,日前,莆田市荔城区纪委监察局通报近期查处的5起教育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北高埕头中心小学组织团拜聚餐、发放年货节礼及公款吃喝。对此,该校校长陈胜达、副校长兼工会主席吴智勇被党内警告处分。

  黄石中心小学超标准接待、转嫁公务接待费。对此,该校校长江开华、党支部副书记兼工会主席陈礼华被党内警告处分。

  莆田海峡职业中专学校发放年货节礼、超标准接待和2014年公款购买香烟用于公务接待。对此,该校校长张云龙、工会主席陈燕双被党内警告处分。

  莆田第二十四中学校长林庆春违反财经纪律发放教师奖金和补贴、安排校领导公款聚餐等。对此,林庆春被党纪立案调查。

  莆田渠桥第二中学发放年货节礼、超标准接待及公款吃喝等。对此,该校校长岳建东、工会主席陈丽冰被党纪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