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宁德市纪委近日再次对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重点防范购送礼品、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根据通报,这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分别是,宁德三都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谢绍宽公款购送礼品问题。宁德市纪委给予谢绍宽党内警告处分。
古田县文明办违规接受部分被检查单位同城吃请问题。古田县纪委给予该办主任丁学昭、副主任郑建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主任科员余祖健党内警告处分,古田县委对以上3人进行岗位调整;宁德市纪委对该县分管文明办工作的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郑国淑以及提供宴请的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福鼎市台办副主任詹建忠(挂职福建玄武石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违规驾驶公车问题。福鼎市纪委给予詹建忠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本人承担上述私自使用公车所产生的费用。
寿宁县水利局主任科员富仲俦、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刘坚等人参与赌博活动问题。寿宁县纪委给予富仲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刘坚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龚启锐(寿宁县人大代表)党内警告处分。寿宁县监察局给予刘坚撤职处分;给予陆萍(寿宁县残联科员)记过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保持清醒认识,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毫不松懈纠正“四风”。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省委、市委反腐办提出的“九个严禁、六个不准”要求,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重点防范购送礼品、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尤其对趋于隐蔽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仔细甄别,善于发现,及时查处。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强大威慑,以严的态度、严的措施治理作风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始终保持防范和惩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记者 吴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