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3.09.2015  11:59

  本报讯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强烈信号,22日,市纪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邵武市水利局局长刘春楠、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兼水土保持监督站站长朱家发于2014年1月至3月期间,采取虚构接待单位等方式违规公款吃喝。刘春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朱家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现任职务。

  顺昌县食品公司经理应运兴于2013年至2014年间,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款购买香烟、虚构接待费,违规组织聚餐。应运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浦城县粮食购销公司总经理吴子德于2013年、2014年间,公款购买购物卡、土特产、违规发放津补贴。吴子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光泽县医院院长、党支部副书记张求水于2012年至2014年间,违规领取津补贴、公款送礼等问题,单位违规多收费。张求水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政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主任科员龚小华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不整改,直至2015年3月。龚小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悉,今年1-8月,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1件,处理35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0人。(南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