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8.04.2015  13:31

  “五一”节日前夕,厦门市思明区纪委监察局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14年7月至8月,厦门市思明区教育事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黄英明负责全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舍修缮管理工作,因工作需要,黄英明与一些学校领导“攀上亲”。2014年8月,黄英明认识了香港人黄某、王某,黄某的儿子和王某的侄女按政策规定属片外生,不符合就读厦门公立幼儿园条件。为确保自己的子女顺利进入厦门公立幼儿园,黄某和王某分别送给黄英明现金10000元、购物卡3000元,黄英明心领神会,欣然“笑纳”。2015年3月19日,思明区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黄英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人民币13000元。